军人服役期间怎样补办结婚证
您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需要说明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军人应携带军人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按规定办理补办结婚证必须双方带户口本、身份证、照片丶社区或单位证明,所以开单位证明就行了。
你好,当兵服役期间领的结婚证丢了,可以回到之前补办的,你在什么地方办的结婚证?领了结婚证就去那里的民政了,局再重新补办就可以了。
没有军婚证这一证啊,你可以在领证的地方说结婚证丢了,然后再部队开具结婚证明,重新去另一次就可以了。
部队没有登记结婚的部门。现役军人也是在地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是合法夫妻,结婚证丢失,不能补办的,只能开具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