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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大陆人男方是香港人在香港登记结婚双方自愿在大陆民政局离婚可以吗

由于双方不是在内地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受理双方的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 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