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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民政局离婚受理时间地点

应当到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离婚登记,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405号。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网站资料,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离婚登记)
审批部门: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办理窗口:上海市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办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405号
办理时间:结婚登记、补领婚姻证:周一至周五下午1:30-4:30,周六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离婚登记:周一、三、五上午9:00-11:30。
法定时限:当日
承诺时限:当日
申请材料:
1、当事人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件
2、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件
3、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件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原件1件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规格为3.5×4.5厘米原件4件
设定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审批条件:无
收费情况:无
审批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便民问答:
1.问:办理离婚登记时,若离婚协议书中涉及房产分割,需提交什么证件材料?答:若涉及夫妻名下房产分割,请带好《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相关证件材料。
2.问: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变更协议书的内容吗?答: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再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那些材料。谢谢!

原闸北区、静安区“撤二建一”后新的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3楼。
正常接待时间:结婚、补领结婚证为周一、三、四、六全天和周二、五上午,离婚、补领离婚证为周一、四、五上午和周二全天;收养登记为周四下午。夏令时接待时间均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 。
联系电话:021-53550041或021-33095738(下午4点前)、33095496(下午4点后)
周边交通: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公交95路、隧道三线、104路、13路等

离婚今天下午有吗?

不靠谱!康定路405号现在是快递受理站…

离婚协议书上没有盖章,我现在要买房,房产交易中心要求我去民政局补盖章请问到民政局那你部门